山东省信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山东省信访局(根据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更名为山东省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要求,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持续拓展公开途径,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立足职能具体抓,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及时更新《山东省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山东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开通省信访局网站。2018年10月,开通山东省信访局网站(http://xfj.shandong.gov.cn),开设新闻中心、网上信访、机关党建、政务信息、信访广角等栏目,及时主动公开信访工作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网站信息维护,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截至2018年底,发布机构人事、工作动态、法规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预算决算等各类信息311条。
(二)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信访新媒体矩阵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2018年2月,开通“山东信访”微信公众号,指导市、县(市、区)信访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充实信访系统新媒体矩阵。截至2018年底,政务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95条,阅读量累计达到60余万次。
(三)加强信访宣传工作。制定《2018年全省信访宣传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我在基层做信访”“县委书记谈信访”“枫桥经验新实践”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贯彻新思想 展示新作为 开创新局面”微信创作大赛,力求舆论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四)持续打造阳光信访。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强化信访信息系统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的应用推广,实现信访形式、工作流程、工作范围的全覆盖。针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渠道公开,信访人通过个人账号或查询码登陆系统即可查询,3717件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办理情况全部公开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2018年,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告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理,认为省信访局作出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法驳回了申请。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由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正在酝酿、论证的信息,一律不公开发布。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全局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并纳入对干部的监督考核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下一步将坚决贯彻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角度,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