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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03:52:2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具体要求,由山东省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可从局门户网站(http://xfj.shandong.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电话:0531—51775600(传真);电子邮箱:xfjxxgk@shandong.cn)。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条例规定和全省政务公开培训会精神,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途径,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主动公开水平。2019年,山东省信访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其中,通过山东省信访局网站公开信息380条,“山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条、政务头条号公开信息26条。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安排专人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办理意见,并按要求在局网站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公开要素、细化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时限,切实提升公开效能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19年山东省信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皆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8.3%,不予处理1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9件,重复申请2件),占91.7%,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置答复,调研处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信访形势分析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安全维护。制定专门的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细化栏目分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等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积极构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政府信息公开矩阵,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参加2次山东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现场解读信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五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省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立足职能具体抓,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助力推动全省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机制不够完善、主动公开面不够宽、政策解读相对滞后等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自查整改。机制建设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公开面。政策解读方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公开、退役军人帮扶、“一次办好”改革精神落地等方面政策规定,及时汇总发布有关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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