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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典型事迹摘登|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时间:2023/11/13  访问量: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现对我省2家单位的典型事迹予以摘登。

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

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

金乡县是全国著名的“大蒜之乡”,出口量占全国同类产品70%。2012年,金乡县金乡街道成立了专业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作为大蒜等农产品交易的主阵地,面对众多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的处置压力,金乡街道整合各方面资源,以风险防范为根本、分类化解为关键、源头治理为保障,创新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2023年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同比2021年下降超过60%。

一、防范风险,减少纠纷发生。农产品交易纠纷的风险点与价格剧烈波动直接相关。打通信息壁垒,依托“蒜通天下”大数据平台,实时提供全国大蒜种植、加工、销售、储存、出口等海量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引导农户适度种植、商户适时买卖。下沉专业力量,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入驻农产品交易市场,全天候进行市场监管。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律师进入农产品交易市场分区包保,公布联系电话和姓名,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常态排查,组织市场专属网格员每天开展2次巡查,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进市场、进商户活动,开展“线上答疑”,通过网络视频向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开展“线下宣传”,深入农产品市场“现场说法”,引导商户农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分类化解,就地解决纠纷。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一站式”矛调中心,提请市仲裁委在市场内设立仲裁服务站,加强与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的衔接联动,将各类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就地化解在市场内。“和解为主”,对金额较小、情节明晰的纠纷,由大蒜协会引导债权债务双方达成共识,在自愿、平等、友好的情况下签订和解协议书。“调解优先”,对涉及金额较大、难以达成共识的纠纷,由“一站式”矛调中心采取“一案一专班”的形式集体会商、联合调解。对确认债务方无偿还能力的,引导双方通过债权置换等方式解决纠纷。“依法仲裁”,对较为复杂、私密性较强的债务纠纷,由仲裁服务站发挥“一裁终局”优势,通过仲裁渠道解决。“调判结合”,对确实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向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提起诉讼,以法治化思维赋能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化解。

三、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从近年来解决大蒜交易债务纠纷中发现,因证据不足、合同不规范导致纠纷化解难的占62%,因企业信誉问题导致矛盾纠纷的占31%。针对以上问题,金乡街道强化源头治理,为农产品交易纠纷化解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大蒜协会等为成员,定期通报农产品交易纠纷化解情况,统一解决标准,研究会商重大纠纷具体解决方案。联席会议成立以来,牵头完善经纪人、冷库主、储存商、商贩等行为规则,规范了质押借款融资行为,推动农产品交易规范健康运行。建立交易溯源机制,依托“蒜通天下”平台,永久保留具备抵押法律属性的电子仓单、价格走势等原始资料,电子合同一经生成不可篡改,保证了大蒜存储有迹可查,实现了交易全过程可追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发挥“鸡黍之约”诚信文化发源地优势,加强诚信企业建设,制定“红黑榜”,按照A级划分企业信用五个等级,定期发布企业信用情况,引导农产品企业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交易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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