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关口前移抓源头,重心下移抓基础,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以“四个注重”赋能,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今年以来,全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均为100%,一次性化解率为96%。 注重建章立制,构建“法治化”工作体系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郓城县坚持建强班子、完善机制、明晰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信访矛盾易发多发的劳动社保、城乡建设等6个重点领域,均设立由县级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高位推动,具体负责。其中,对矛盾突出的住建领域,在全县51个城市开发区块全部成立由一名县级干部、一名县直单位局长、一名开发企业负责人、一名属地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四个一”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区块信访矛盾化解,依法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制订完善《郓城县县领导下访制度》等制度文件30余个,研究出台《信访工作奖惩办法》,对初信初访、领导接访、包案化解等全环节作出具体部署,全力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注重源头治理,探索“法治化”预防模式 源头治理、狠抓预防,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郓城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以宣传教育为先,广泛播撒法治种子。依托全县“法治建设”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组建专业法律队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专题宣讲;依托郓城“戏曲之乡”的传统优势和群众基础,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合县梆子剧团,创新编排小型剧(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以矛盾排查为要,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抓好“政源、警源、诉源、访源”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推动矛盾排查“进行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先后开展13轮起底式摸排,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1100余件,85%以上在访前成功调处,有效避免了因坐等矛盾上门而出现的“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现象。以纠纷调解为重,全力化解矛盾问题。全面推动县乡矛调中心软硬件升级,建立“司法+信访”的调解模式,推动基层司法所和信访办有效联动,简易事项就地解决。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信访问题327件。以法治服务为基,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对疑难和涉法涉诉问题,安排专业律师及时介入,从法律层面引导分流,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就地解决;对群众反映事项较多的10家重点执法单位,实行“驻点式”执法监督,全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引起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进入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全面倒查复议被纠错和败诉案件。今年以来,共倒查案件9件,批评教育9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因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信访问题。 注重业务规范,重塑“法治化”办理程序 依法加强受理办理工作,优化流程、抓实细节,完善告知单据,精准分流转办,让各类信访事项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转。完善机制,规范受理。系统编写《信访事项受理工作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形成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9张流程图,有效解决了信访工作法治化“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抓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全面梳理,评查攻坚。对今年以来的所有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组”“一案一研”,开展规范化评查,目前已评查案件495件,推动化解313件,有力提升了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在全市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中位列第一。无头事项,准确认定。探索实行“主动认领、会议确定、批示指定、案例推定”的四维认定法,形成一体攻坚合力,变“无头”为“有解”。今年以来,已推动400余件“无头事项”妥善化解。复查复核,依法终结。对普通信访件积极引导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依程序三级终结信访事项,报省信访局备案退出,目前已成功走完程序6件;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件,积极协助政法机关完成依法终结程序,目前已完成5件。 注重责任落实,强化“法治化”监督保障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持续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全过程压实主体责任、全流程压紧责任链条。日常跟进问责。制定县信访工作问责办法,细化14项追责情形,建立复盘通报问责制度,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目前已累计对14个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22人,约谈、通报、批评19人次,免职乡镇党委副书记2人。常态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指标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分析”,把疑难复杂事项纳入督查清单,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立联合督导组,采用下发通报、电话调度、点对点帮扶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共编印《每日信访》200余期、下发信访督办函、风险提醒函350余件。突出正向激励。强化正确考核导向,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考核细则,提高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权重;在全县信访系统组织开展“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挖掘宣传倾力为民解难的先进典型,倡树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